紅網邵陽6月4日訊(通訊員 張麗)男子冒充高速公路指揮長,並利用“變聲”電話冒充湖南省高管局領導、洞新高速合約部長、洞新高速財務科長等多重身份,以承包高速公路相關工程為由,在近兩年內對同一人實施詐騙,金額高達200餘萬元。6月3日,犯罪嫌疑人呂某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冒充高官屢屢得手
  
  2010年6月,呂某某通過一個朋友認識了某工程公司的老闆曾某某,呂某某自稱是高速公路的工作人員,曾某某對他頓生好感,此後兩人就經常聯繫。
  幾個月後,呂某某佯稱自己已經升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衡岳高速公路指揮長,可以介紹朋友去做洞新高速公路收費站的土方工程。曾某某得知此消息後,便私下聯繫呂某某表示要包這個工程。10多天后,呂某某謊稱要幫助省高管局副局長謝某到省委組織部跑關係,向曾某某借30萬元錢,曾某某毫不猶豫地就把錢借給了他。從此,兩人的聯繫就更密切了,呂某某答應幫曾某某承包工程,但是明確表示要跑關係,需要錢。
  2011年8、9月份,呂某某說洞新高速公路收費站工程已著手招標,曾某某的公司也在考察之列。為疏通關係,曾某某將10萬元轉到呂某某賬戶。
  見曾某某如此容易“上鉤”,呂某某暗自竊喜,瘋狂展開了自己的“詐騙之旅”。2012年春節前夕,呂某某謊稱要給湖南省高管局領導和洞新高速指揮站負責工程的吳經理等人送禮,騙取曾某某20餘萬元。
  2012年3月,呂某某稱要準備40萬元給省高管局謝局長跑關係,騙取曾某某40萬元。月底,又稱省高管局五位領導要對洞新高速結構工程進行簽約前檢查,需要打點一下,從曾某某處騙得20萬元,呂某某用這筆錢買了一臺“途觀”轎車。
  2012年4月,呂某某以洞新高速鋼結構工程需要交納保證金為由,要曾某某將138萬元打到洞新高速“財務科長”陽某的賬戶上。當天,呂某某就取了38萬元,買了一輛北京現代轎車。
  2012年6月8日,呂某某告訴曾某某一個“好消息”,洞新公司指揮部要給他兩個鋼結構工程,但是需要那其中一個項目的管理費40萬元給高管局和洞新公司有關領導送禮,曾某某二話不說,乖乖奉上。
  2012年7月,呂某某電話告知曾某某,湖南、廣西兩省收費站並站項目有8000萬左右的工程要給他做,遂以要交納保證金為由,從曾某某處騙得150萬元。
  2012年12月,呂某某宣稱自己將調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黨組成員,要進行離任審計,向曾某某借20萬元用來平帳。
  在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期間,呂某某又多次以送禮、交保證金、考察等各種名義,另外騙取曾某某數十萬元。
  “變聲手機”輕鬆變身
  
  為取得被害人曾某某的信任,呂某某不僅自己化身成為高速公路的高管,還多次冒充高速公路的其他領導人員實施詐騙,他一人分飾多角的秘訣就是隨身攜帶四部手機,其中一部分是“變聲”手機,利用這種手機,他輕鬆實現了男女不同身份的轉換。
  2012年4月,呂某某將手機調成成熟男人模式,冒充洞新高速合約部經理顏某給曾某某打電話,要他把138萬元保證金打到洞新公司“財務科長”陽某的賬戶上。之後又將另一部手機調成成熟女人模式,冒充陽某與曾某某聯繫。2012年5月,又以顏某的名義打電話給曾某某,要他補交工程押金,將15萬元打到之前那個賬戶上。2012年7月,呂某某再次以顏某的名義打電話給曾某某,說湖南和廣西收費站並站要疏通關係和交保證金,騙得150餘萬元。2013年3月下旬,又一次以顏某的身份騙取贊助費6萬元。
  同時,為了使騙局更加逼真,呂某某利用女朋友哥哥陽某、情婦唐某、某商場經理羅某的銀行賬戶,冒充高速公路財務人員的賬戶,騙取曾某某的信任,待被害人將巨額金錢轉入後,再取出或轉入自己的賬戶。
  借錢救急“情深意重”
  
  因詐騙數額較大,曾某某數次資金周轉不靈。為取得被害人信任,在曾某某求助的時候,呂某某總是挺身而出,拔刀相助。
  2012年3月,曾某某以短期周轉為由,向呂某某借了30萬元,出具了一張60萬元的借條。2012年5月,又以此為由,向呂某某借了20萬元,出具了一張40萬元的借條。
  2012年6月,呂某某聽說曾某某資金周轉不過來,非常爽快地分兩次將100萬元打到他的賬戶上。呂某某的慷慨解囊,讓曾某某感激不盡,也對他的身份深信不疑,深深地陷入呂某某布好的騙局之中。
  戰線過長終露馬腳
  
  從2011年8月份開始,在近兩年的時間里,呂某某以幫助承包洞新高速收費站兩個鋼結構工程、湖南和廣西收費站並站項目為由,用送禮、疏通關係、交保證金、押金等多種名義,不斷地從被害人曾某某處騙取錢財,詐騙金額高達200餘萬元。
  但是,曾某某翹首期盼的工程一直沒有到手,直到2013年7月,醒悟過來的曾某某才跑到邵陽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報案。2013年11月1日,呂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他對自己假冒多重身份詐騙的事實供認不諱。
  呂某某根本不是什麼高速公路的領導,也不認識自己冒充的那些高官,他只是邵陽縣的一個無業人員,曾於2005年受聘擔任潭邵高速邵陽南收費站的司機,後因表現不好,於2009年被辭退。呂某某詐騙所得的200餘萬元,均用於買房、買車、買金器和個人享受。除購買的北京現代和斯柯達轎車過戶給被害人以外,其餘錢財揮霍一空。
  檢察官認為,本案中,呂某某多次冒充高速公路領導幹部身份,謊稱能幫助承包高速公路相關工程,通過多種方式騙取被害人曾某某200餘萬元,詐騙金額特別巨大、情節惡劣,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以詐騙罪對呂某某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在此類詐騙案件中,犯罪分子的手段並不是很高明,之所以屢屢得手,主要是公眾普遍相信所謂“潛規則”,認為要“走門道”、“跑關係”才能做成事,不去走正規程序。像本案中,呂某某胸前掛著工作牌,完全可以到高速公路部門去核實他的身份。還有同他到省高管局去辦事的時候,應該跟他一起進去,而非聽信呂某某的片面之言,在樓下等著,使他的謊言未能被及時揭穿。遇到類似的事情,要提高警惕,懂得調查分辨,不可輕信盲從,辦事最好走正規渠道。  (原標題:無業人員冒充高速公路領導 兩年詐騙2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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